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
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广东省玩具协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与被告广州亿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一审的代理人。经研究本案各方所提交的证据和参加本案的开庭审理,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及相关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原告对涉诉作品享有著作权
根据原告提交的著作权归属协议、劳动合同、著作权让协议等证据,作者林枫、张嘉雄等人已确认涉诉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广东中外玩具制造杂志社,而2015年9月5日广东中外玩具制造杂志社又与原告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约定广东中外玩具杂志社对《中外玩具制造》杂志享有的所有著作财产权转让予原告。因此,原告对涉诉作品享有著作权。
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多次通过其经营的微信公共账号以及搜狐平台账号向公众传播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具体情况详述如下:
(一)相关文章情况请见下表:
编号 原告文章 杂志期数 sohu侵权作品名 sohu公证书号 侵权方式 微信侵权作品名 微信公证书号 侵权方式
1 2015玩具业的新“打开方式” 2016年1月号 2016年玩具业有哪些新的“打开方式” (2016)粤广广州第034488号 全文 2016年玩具业有哪些新的“打开方式” (2016)粤广广州第034493号 全文
2 这些玩具何以成为市场宠儿 2016年1月号 这些玩具为何能成为市场的爆款?2016年市场趋势 (2016)粤广广州第034489号 全文 这些玩具何能成为市场爆款?2016年玩具市场趋势如何? (2016)粤广广州第034494号 全文
3 主要渠道热销玩具盘点 2016年1月号 2015全国三大玩具销售渠道热销玩具盘点 (2016)粤广广州第034495号 全文
4 充气玩具步入低谷 万圣节衍生品看涨 2015年11月号 玩具哥:全国玩具批发市场10月份热销产品大全 (2016)粤广广州第034492号 全文
5 变形玩具结合遥控元素打开新销路 2016年1月号 遥控变形玩具缘何成为微商电商渠道“爆款”? (2016)粤广广州第034491号 全文
6 猴年玩具市场前瞻 2016年2月号 2016玩具市场前瞻:经营环境改善 市场需求看涨 (2016)粤广广州第034487号 全文
7 营造浓郁的玩具消费氛围 2016年1月号 “全面二孩”是2016年玩具人收获的第一份新年大礼 (2016)粤广广州第034490号 全文
8 纽伦堡玩具展出新招 提高客商接洽效率 2015年11月号 2016德国纽伦堡玩具展前瞻:捕捉全球玩具市场新趋 全文
(二)侵权事实由以下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
1、证据二十《(2016)粤广广州第034487号公证书》、证据二十五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证据二十七《2016玩具市场前瞻:经营环境改善 市场需求看涨!》网页打印文章、证据三十五《搜狐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证据三十六《作者卡片和“搜狐推荐”标识上线的说明》
证据二十与证据二十七均系通过http://mt.sohu.com/20160224/n438330917.shtml链接进入同一网页,显而易见,两份证据所涉文章《2016玩具市场前瞻:经营环境改善 市场需求看涨!》系复制了《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6年2月号的《猴年玩具市场前瞻》一文。
另,由于搜狐公众平台改版的缘故,两者间存在小部分差异,在证据二十七中“玩具圈”的作者卡片中注有“toysqq.com”等字样,而经在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toysqq.com即为被告所主办。
综上可证,被告利用搜狐公众平台以“玩具圈”名义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事实。
2、证据十五(2016)粤广广州第034488号公证书、证据二十五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证据二十八《2016年玩具业有哪些新的“打开方式”》网页打印文章、证据三十五《搜狐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证据三十六《作者卡片和“搜狐推荐”标识上线的说明》
证据十五与证据二十八均系通过http://mt.sohu.com/20160131/n436465836.shtml链接进入同一网页,显而易见,两份证据所涉文章《2016年玩具业有哪些新的“打开方式”》系复制了《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6年1月号的《2015玩具业的新“打开方式”》一文。
另,由于搜狐公众平台改版的缘故,两者间存在小部分差异,在证据二十八中“玩具圈”的作者卡片中注有“toysqq.com”等字样,而经在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toysqq.com即为被告所主办。
综上可证,被告利用搜狐公众平台以“玩具圈”名义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事实。
3、证据十八(2016)粤广广州第034489号公证书、证据二十五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证据二十九《这些玩具为何能成为市场的爆款?2016年市场趋势》网页打印文章、证据三十五《搜狐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证据三十六《作者卡片和“搜狐推荐”标识上线的说明》
证据十八与证据二十九均系通过http://mt.sohu.com/20160125/n435727482.shtml链接进入同一网页,显而易见,两份证据所涉文章《这些玩具为何能成为市场的爆款?2016年市场趋势》系复制了《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6年1月号的《这些玩具何以成为市场宠儿》一文。
另,由于搜狐公众平台改版的缘故,两者间存在小部分差异,在证据二十九中“玩具圈”的作者卡片中注有“toysqq.com”等字样,而经在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toysqq.com即为被告所主办。
综上可证,被告利用搜狐公众平台以“玩具圈”名义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事实。
4、证据十三(2016)粤广广州第034490号公证书、证据二十五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证据三十《“全面二孩”是2016年玩具人收获的第一份新年大礼》网页打印文章、证据三十五《搜狐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证据三十六《作者卡片和“搜狐推荐”标识上线的说明》
证据十三与证据三十均系通过http://mt.sohu.com/20160123/n435601741.shtml链接进入同一网页,显而易见,两份证据所涉文章《“全面二孩”是2016年玩具人收获的第一份新年大礼》系复制了《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6年1月号的《营造浓郁的玩具消费氛围》一文。
另,由于搜狐公众平台改版的缘故,两者间存在小部分差异,在证据三十中“玩具圈”的作者卡片中注有“toysqq.com”等字样,而经在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toysqq.com即为被告所主办。
综上可证,被告利用搜狐公众平台以“玩具圈”名义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事实。
5、证据十九(2016)粤广广州第034491号公证书、证据二十五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证据三十一《遥控变形玩具缘何成为微商电商渠道“爆款”?》网页打印文章、证据三十五《搜狐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证据三十六《作者卡片和“搜狐推荐”标识上线的说明》
证据十九与证据三十一均系通过http://mt.sohu.com/20160120/n435171953.shtml链接进入同一网页,显而易见,两份证据所涉文章《遥控变形玩具缘何成为微商电商渠道“爆款”?》系复制了《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6年1月号的《变形玩具结合遥控元素打开新销路》一文。
另,由于搜狐公众平台改版的缘故,两者间存在小部分差异,在证据三十一中“玩具圈”的作者卡片中注有“toysqq.com”等字样,而经在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toysqq.com即为被告所主办。
综上可证,被告利用搜狐公众平台以“玩具圈”名义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事实。
6、证据二十(2016)粤广广州第034492号公证书、证据二十五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结果、证据三十二《玩具哥:全国玩具批发市场10月份热销产品大全》网页打印文章、证据三十五《搜狐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证据三十六《作者卡片和“搜狐推荐”标识上线的说明》
证据二十与证据三十二均系通过http://mt.sohu.com/20151119/n427168711.shtml链接进入同一网页,显而易见,两份证据所涉文章《玩具哥:全国玩具批发市场10月份热销产品大全》系复制了《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5年11月号的《充气玩具步入低谷 万圣节衍生品看涨》一文。
另,由于搜狐公众平台改版的缘故,两者间存在小部分差异,在证据三十二中“玩具圈”的作者卡片中注有“toysqq.com”等字样,而经在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toysqq.com即为被告所主办。
综上可证,被告利用搜狐公众平台以“玩具圈”名义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事实。
7、证据十四(2016)粤广广州第034493号公证书
证据十四显示,被告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以“玩具圈”名义发布的《2016年玩具业有哪些新的“打开方式”》一文系复制了《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6年1月号的《2015玩具业的新“打开方式”》一文,而“玩具圈”的帐号主体经认证为被告,由此可证,被告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事实。
8、证据十七(2016)粤广广州第034494号公证书
证据十七显示,被告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以“玩具圈”名义发布的《这些玩具何能成为市场爆款?2016年玩具市场趋势如何?》一文系复制了《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6年1月号的《这些玩具何以成为市场宠儿》一文,而“玩具圈”的帐号主体经认证为被告,由此可证,被告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事实。
9、证据十六(2016)粤广广州第034495号公证书
证据十六显示,被告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以“玩具圈”名义发布的《2015全国三大主要渠道热销玩具盘点》一文系复制了《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6年1月号的《主要渠道热销玩具盘点》一文,而“玩具圈”的帐号主体经认证为被告,由此可证,被告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事实。
10、证据三十三《2016德国纽伦堡玩具展前瞻:捕捉全球玩具市场新趋》网页打印文章、证据三十四《纽伦堡玩具展出新招 提高客商接洽效率》(《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5年11月号66页)、证据三十五《搜狐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证据三十六《作者卡片和“搜狐推荐”标识上线的说明》
证据三十三系通过http://mt.sohu.com/20160126/n435892837.shtml链接进入,显而易见,该证据证据所涉文章《2016德国纽伦堡玩具展前瞻:捕捉全球玩具市场新趋》系复制了《中外玩具制造杂志》2015年11月号的《纽伦堡玩具展出新招 提高客商接洽效率》一文。
三、被告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及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公证费以及律师费等法律责任,具体理由如下:
1、原告在发现被告侵权事实后,为调查收集证据、防止被告毁灭证据,于2016年3月10日,在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对被告涉嫌侵害其著作权的九个篇次作品进行公证,公证费用合计5940元。
2、原告委托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授权代理调查取证、提起诉讼等事宜,严格执行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粤价[2006]298号,合计10000元。
3、如上所述,被告多次将涉讼作品中关于著作权权属主体的相关表述篡改为其所有的行为已彰显其恶意性,且被告侵权行为存在时间长、侵权文章篇数多、覆盖范围广等等情节,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按照涉讼杂志每期售价20元的标准、被告的侵权行为已造成原告巨大的经济损失,且被告的侵权行为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原告的经济损失不可估量。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被告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及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公证费以及律师费等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对本案提起诉讼完全有事实基础,亦依法有据。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谨供参考。
代理人:胡群林、冯帅
2016年10月14日
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了28500元调解款